重點資訊
有提出之前當律師時的例子,但比較沒有提出實質建議
有獨特見解
著重於關懷弱勢以及勞工,最後雖然也有插嘴的情形但不影響整個會議。
委員質詢內容清楚明確,雖然在質詢電網千億預算計畫時的問題較偏向單純釐清、了解事情而不是真的在提出問題、見解,但是在其他部分都清晰的點出質詢內容和重點
在質詢前,陳玉珍立委有確實準備資料,例如:關於停電一案,她發現經濟部的資料與檢察官起訴所使用的刑法條則違背。經濟部的資料顯示:停電非爆炸物引起的。然而,檢察官卻以第 176 條起訴,導致兩方內容有所矛盾。這部分值得稱讚。然而,缺點仍然存在。雖然對於停電一案有事前準備資料,但是質詢內容不盡理想。檢察官仍持續偵查停電一案,但是立委仍堅持要法務部部長針對「經濟部的資料與檢察官起訴所使用的刑法條則矛盾」一事提出解決辦法,甚至還懷疑是否有官官相衛的嫌疑。坦白說,我想任何人都只能回答:「我們會持續追查,一定會把案件釐清。」這樣的質詢其實沒有用,甚至會讓觀眾產生對黨不對事的猜想,因為今年正逢九合一選舉。除此之外,立委因為自己的冗言過多,導致超時質詢。整體而言,我認為陳玉珍立委表現得不盡理想,之前我有看她質詢交通部部長的影片,除了事前準備很好之外,其他方面皆與這次質詢相反,明明是有能力之人,為什麼嚴重地退步呢?希望下次能改進。
民進黨籍立委陳明文遭爆料在自我健康監測期間,出席新港鄉公開活動未戴好口罩,依法罰鍰新台幣1萬5000元。陳明文後於臉書向大眾道歉並表示接受處罰。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在疫情最嚴峻時期,立委帶頭做錯誤示範,造成大眾染疫風險。討論後決議扣0.5分。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此等行為有違理性辯論之民主審議原則,更無助於會議進行。
賴士葆委員破壞議場設備,成案,扣0.5分,若有損壞應負賠償責任。
賴士葆、費鴻泰、鄭麗文、柯建銘、郭國文委員未依CDC規定:未能保持社交距離因配戴口罩,成案,扣0.5分。
立法院會5月30日處理攸關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的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時,爆發激烈朝野衝突。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此等行為有違理性辯論之民主審議原則,更無助於會議進行。何志偉委員踢椅偷襲動作恐造成當事者跌落受傷,應予以避免,扣1分。上報直播約1時01分41秒處,直播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UPMEDIA.MG/videos/319490283543014
國民黨籍立委蔣萬安遭爆在嘉義逐桌敬酒卻沒戴著口罩,被批公然違反防疫規定,蔣萬安在後來受訪時道歉,並表示未來會更嚴格規範自己。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在疫情最嚴峻時期,立委帶頭做錯誤示範,造成大眾染疫風險。討論後決議扣0.5分。
立法院會5月30日處理攸關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的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時,爆發激烈朝野衝突。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此等行為有違理性辯論之民主審議原則,更無助於會議進行。魯明哲委員向主席台丟擲水杯且砸破國父遺像,扣2分。上報直播約1時56分45秒處,直播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UPMEDIA.MG/videos/319490283543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