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對台灣國防狀況大致了解,但並沒有清楚點出問題,邏輯條理也不夠清晰,不讓官員有發表機會
在質詢前,陳玉珍立委有確實準備資料,例如:關於停電一案,她發現經濟部的資料與檢察官起訴所使用的刑法條則違背。經濟部的資料顯示:停電非爆炸物引起的。然而,檢察官卻以第 176 條起訴,導致兩方內容有所矛盾。這部分值得稱讚。然而,缺點仍然存在。雖然對於停電一案有事前準備資料,但是質詢內容不盡理想。檢察官仍持續偵查停電一案,但是立委仍堅持要法務部部長針對「經濟部的資料與檢察官起訴所使用的刑法條則矛盾」一事提出解決辦法,甚至還懷疑是否有官官相衛的嫌疑。坦白說,我想任何人都只能回答:「我們會持續追查,一定會把案件釐清。」這樣的質詢其實沒有用,甚至會讓觀眾產生對黨不對事的猜想,因為今年正逢九合一選舉。除此之外,立委因為自己的冗言過多,導致超時質詢。整體而言,我認為陳玉珍立委表現得不盡理想,之前我有看她質詢交通部部長的影片,除了事前準備很好之外,其他方面皆與這次質詢相反,明明是有能力之人,為什麼嚴重地退步呢?希望下次能改進。
我認為最好的地方是他很在意問題的解決和之後發展的走向,這部分也是此委員條例最清楚的地方,然而,我認為最差的地方是一開始拿出資料的時候,那部份說的比較含糊、不清楚,而且一直提是別的立委也提過的問題,或許是想例證他不是雞蛋裡挑骨頭,是真有這問題,但在我看來專業度會有所下降,我覺得可以少提一點,然後多說點自己的觀點,可能會更好,也能讓觀看影片的公民加深對這位立委的認識。
表現最好的地方是有明確提出問題,在簡報上呈現,與法有據,並不是無端質疑或沒事找事,條列很多問題卻也是問題所在,幾乎沒有把話語權交給主委,雖然主委一直模糊地回應,但還是應該給主委針對每一題回答的機會,否則制定問題的立意良善可能失去意義。
對於政策的實行至修改,對於未來可能之變化或修正,有提前之準備的提議。
民進黨籍立委陳明文遭爆料在自我健康監測期間,出席新港鄉公開活動未戴好口罩,依法罰鍰新台幣1萬5000元。陳明文後於臉書向大眾道歉並表示接受處罰。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在疫情最嚴峻時期,立委帶頭做錯誤示範,造成大眾染疫風險。討論後決議扣0.5分。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此等行為有違理性辯論之民主審議原則,更無助於會議進行。
賴士葆委員破壞議場設備,成案,扣0.5分,若有損壞應負賠償責任。
賴士葆、費鴻泰、鄭麗文、柯建銘、郭國文委員未依CDC規定:未能保持社交距離因配戴口罩,成案,扣0.5分。
立法院會5月30日處理攸關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的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時,爆發激烈朝野衝突。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此等行為有違理性辯論之民主審議原則,更無助於會議進行。林德福向主席台丟擲水杯,扣1.5分。國民黨黨團直播2時22分52秒處,直播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kmtcaucus/videos/1439161266546572/
立法院會5月30日處理攸關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的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時,爆發激烈朝野衝突。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此等行為有違理性辯論之民主審議原則,更無助於會議進行。曾銘宗向主席台丟擲水杯,扣1.5分。國民黨黨團直播2時21分20秒處,直播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kmtcaucus/videos/1439161266546572/
立法院會5月30日處理攸關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的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時,爆發激烈朝野衝突。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此等行為有違理性辯論之民主審議原則,更無助於會議進行。何志偉委員踢椅偷襲動作恐造成當事者跌落受傷,應予以避免,扣1分。上報直播約1時01分41秒處,直播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UPMEDIA.MG/videos/319490283543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