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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他的提問都有關注人民在covid-19時工作的一些利益,論述時表達清楚,符合邏輯,這點我認為非常棒。
陳玉珍立委質詢的內容符合公民利益,適當替人民發生,不管是立委的觀察或是人民的陳情,但我覺得立委在時間的掌控在此IVOD中並未表現得很好,雖然緊扣主題,但時常在次長回答的時候發言,導致並未有效的解決問題,舉例來說第一個主題針對金門長照機構的快篩及藥物問題,立委很常在次長講話講到一半時突然講出自己的說法,讓我有點無法清楚地了解次長的見解以及如何解決,雖然在最後面立委有要求後續追蹤,但卻沒有讓次長明確說出怎麼處理,讓我覺得很可惜。
質詢很有條理,也有善盡監督的職責
對於政策的實行至修改,對於未來可能之變化或修正,有提前之準備的提議。
我認為他有給足對方時間以作應答,但缺點在於有質詢放水之虞,同屬民進黨的身份,不禁令人浮想翩翩,而我認為邱立委並沒有打算認真質詢的態度,其所問的問題都是蜻蜓點水,將手中由幕僚提供的稿子唸一遍而已,對於所問的議題都沒有深追,因為我昨天參加了兩天的政策幕僚營,其中一個相當重要的收穫就是,不論藍綠,執政官員的必修能力之一,就是打太極、迂迴答覆,而民意代表的職責,就是做足功課,不斷追問、追蹤,讓他們現出原形,殺個措手不及,而邱代表所問的問題都讓他們輕鬆應付,既完全沒有破竹之勢,也完全沒有一絲殺傷力可言,而邱代表究竟是質詢放水,還是只拿著幕僚給的資料在議會上混時間,我目前無法論斷。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此等行為有違理性辯論之民主審議原則,更無助於會議進行。
賴士葆委員破壞議場設備,成案,扣0.5分,若有損壞應負賠償責任。
賴士葆、費鴻泰、鄭麗文、柯建銘、郭國文委員未依CDC規定:未能保持社交距離因配戴口罩,成案,扣0.5分。
立法院會5月30日處理攸關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的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時,爆發激烈朝野衝突。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此等行為有違理性辯論之民主審議原則,更無助於會議進行。曾銘宗向主席台丟擲水杯,扣1.5分。國民黨黨團直播2時21分20秒處,直播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kmtcaucus/videos/1439161266546572/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本案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立委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扣0.5分。
民進黨籍立委陳明文遭爆料在自我健康監測期間,出席新港鄉公開活動未戴好口罩,依法罰鍰新台幣1萬5000元。陳明文後於臉書向大眾道歉並表示接受處罰。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在疫情最嚴峻時期,立委帶頭做錯誤示範,造成大眾染疫風險。討論後決議扣0.5分。
立法院會5月30日處理攸關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的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時,爆發激烈朝野衝突。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此等行為有違理性辯論之民主審議原則,更無助於會議進行。林德福向主席台丟擲水杯,扣1.5分。國民黨黨團直播2時22分52秒處,直播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kmtcaucus/videos/1439161266546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