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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江委員在問政上十分負責且仔細,無論是在質詢前的基層考察,抑或是強烈的表達出對於台海情勢以及戰事的關切,並積極地希望國安局局長以及國防部部長能爭取取得較低成本的武器以及與國際友邦聯合軍演,皆使人充分感受到江委員的負責。
懂得針對問題去做討論,不足的是口條能力,稍顯不足
他有提出線上購買快篩是否可行的疑問,我覺得不錯,因為這確實是很多上班族會有的問題,在質詢中不只有提出疑問,還有提出或許可行的方法這點是我覺得很好的部分。並且他的質詢期間並不會執著在同一個問題,他思緒很清楚,會把握時間去不斷思考政府官員的回答是否符合邏輯,並且抓住重點,將問題延伸下去,沒有浪費到質詢時間,我認為很厲害,可以看出背後所付出的努力。
委員在我國體育選手之待遇上提出了建議,其中主要分為選手薪資(尤其是儲備選手薪資),以及選手防疫上這兩大重點進行著墨,確實如委員所述,體育方面的預算倍增到了135億但是選手的薪資卻沒有跟著倍增這點有點奇怪,且令我感到不解的是儲備選手的薪水只有10000多,遠低於我國所規定的最低薪資,倘若這些儲備選手確實付出了大量的時間投入其中努力為我國爭取榮耀,那麼雖然他們不是正式選手,確實也應該給予適當的報酬。
但我不同意委員的一個觀點,委員認為體育署在薪水上過於斤斤計較,將一位在學進修選手薪資從原先的四萬調降至兩萬(在學進修的選手與全職選手薪資有差異)是不適當的作法,但我認為規定就是規定,體育署僅是依法行事,並無不法,且在學進修的選手與全職的本就該有所差異,以讓那些全心投入比賽的選手們能夠內心不產生疙瘩。
至於防疫方面因為委員質詢時間過短且重點放在提醒體育署應加強自身對於選手的保護,因此這裡的評語就跳過。
我覺得委員資料準備充足, 也有針對時下最具爭議的議題來做詢問, 如果中間在講述自己所準備的資料時能夠少看稿會更好
立法院會5月30日處理攸關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的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時,爆發激烈朝野衝突。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此等行為有違理性辯論之民主審議原則,更無助於會議進行。鄭麗文向主席台丟擲水杯,扣1.5分。國民黨黨團直播2時21分42秒處,直播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kmtcaucus/videos/1439161266546572/
民進黨籍立委陳明文遭爆料在自我健康監測期間,出席新港鄉公開活動未戴好口罩,依法罰鍰新台幣1萬5000元。陳明文後於臉書向大眾道歉並表示接受處罰。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在疫情最嚴峻時期,立委帶頭做錯誤示範,造成大眾染疫風險。討論後決議扣0.5分。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此等行為有違理性辯論之民主審議原則,更無助於會議進行。
賴士葆委員破壞議場設備,成案,扣0.5分,若有損壞應負賠償責任。
賴士葆、費鴻泰、鄭麗文、柯建銘、郭國文委員未依CDC規定:未能保持社交距離因配戴口罩,成案,扣0.5分。
立法院會5月30日處理攸關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的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時,爆發激烈朝野衝突。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此等行為有違理性辯論之民主審議原則,更無助於會議進行。吳斯懷向主席台丟擲水杯,扣1.5分。國民黨黨團直播2時21分31秒處,直播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kmtcaucus/videos/1439161266546572/
立法院會5月30日處理攸關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的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時,爆發激烈朝野衝突。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此行為有違理性辯論之民主審議原則,更無助於會議進行。林俊憲委員向台下丟擲水杯,扣1.5分。
上報直播約2時07分25秒處,直播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UPMEDIA.MG/videos/319490283543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