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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范委員的質詢並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但在插話這部分可能要注意,在部長回復質詢時,看到幾次委員插話的情形,讓整個會議有點零散,至於台藝大的證據部分我覺得可以更詳盡一些。好的部分是可以看到委員也在關注人事費用和學生權益問題,且會議質詢的圖表整理得很清楚。
以下是我的質詢整理
(一)、大學侵害學生權益問題
范委員:
先用台藝大兩張宿舍的照片去呈現兩間宿舍的嚴重差距(乾淨整潔、霉跡斑斑)
台藝大的學生會會長的陳情影片:(1.)影音大樓磁磚脫落(2.)宿舍潮濕發霉(3.)博物館規劃有重大變更,未經校務會議審議(前兩項問題發生多年,校方持續不改善)
校長有侵害學生言論自由和權益的疑慮,教官、副校長皆認為校長有些過頭
教育部:
會持續追蹤,但相信磁磚和宿舍的整修仍是需要花費時間的,因此會在調查後決定是否嚴懲。
范委員:
這個個案是否是因為大學相關法規的疏漏,不夠保障學生權益和校園民主,才會產生校長如土皇帝般的行徑?
(二)、代理教師問題_教師人事費用應不應該專款專用?
范委員:
經過調查發現,全台灣只有八個縣市教育人事費剩餘款項專款專用在教育的人事上。根據教育編列與管理法第13條,有五個縣市違反,將人事的剩餘經費用作非人事用途。
部長:
會再作相關調查
表現最好之處,所質詢的問題皆以人民利益為優先;最不足之處,可能尚須給予被質詢人員多點時間回應
我認為最好的地方是在影片最後有給出明確的解決方向和時間掌握得宜,雖說過程中,因為他太激動,我沒明白他想表達什麼,但至少在最後他有做總結,並給出方向,我認為這是他做最好的地方;然而,最差的地方是他的不理性,他不給對方做任何解釋,但這是場質詢,應該是問與答,而非他自己的激動演講,這是我認為他最需要改進的地方。
立委表現最好的地方在於敘述他想講的內容時有條理,能輕易的讓人理解他的重點在哪以及想表達的內容為何。
我因為並未看過整個會議內容,且因為會議舉辦日期過新還未有會議發言紀錄的連結,並不清楚為何立委的發言重點從會議名稱中的「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離題而去討論「全民國防手冊」,且依據立委的發言內容來看,立委從博客來暢銷書「小老百姓的戰場行動守則」著手,提出國防部正在著手的「全民國防手冊」應該要包含的內容,但立委似乎沒有很清楚「全民國防」與「戰時民眾求生」之間的不同導致最後並未能對「全民國防手冊」的內容提出具體的建議,僅能以「希望做出來的手冊是民眾都願意打開來看的」這種結論作為結尾。
結尾時幾分鐘立委與部長雙方的發言順序太過於混亂,還懇請立委讓雙方能輪流發言好讓彼此都能有空間能發表完整的言論,表達自己的觀點。
能看出立委為國為民,希望民眾都能在戰爭中知道該如何求生並且知道自己應該怎麼幫助國家,但希望立委能更清楚知道自己的論點應該發力於什麼主題,就如同邱部長講的,全民國防手冊是類似於百科全書的大原則,內容並不會包含立委所期望的「戰時應該怎麼提高生存率」等這種偏向細節的部分,若立委能將要求改為「請國防部編制戰時求生手冊」應該更為合適。
我認為整體來說立委的口條有條理,但在質詢時,有時官員還在講話就直接回擊,可能會使人民聽不清楚官員的回答,我認為可以等一個段落之後再做回擊。
國民黨籍立委蔣萬安遭爆在嘉義逐桌敬酒卻沒戴著口罩,被批公然違反防疫規定,蔣萬安在後來受訪時道歉,並表示未來會更嚴格規範自己。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在疫情最嚴峻時期,立委帶頭做錯誤示範,造成大眾染疫風險。討論後決議扣0.5分。
立法院會5月30日處理攸關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的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時,爆發激烈朝野衝突。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此等行為有違理性辯論之民主審議原則,更無助於會議進行。徐志榮向主席台丟擲水杯,扣1.5分。上報直播約1時57分14秒處,直播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UPMEDIA.MG/videos/319490283543014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本案屬助理身分職權濫用,顯見立委未盡對部屬之相關教育及督導責任。因此,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行為之連帶責任,因此扣0.5分。
立法院會5月30日處理攸關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的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時,爆發激烈朝野衝突。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此等行為有違理性辯論之民主審議原則,更無助於會議進行。賴士葆向主席台丟擲水杯,扣1.5分。國民黨黨團直播2時20分45秒處,直播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kmtcaucus/videos/1439161266546572/
本案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此等行為有違理性辯論之民主審議原則,更無助於會議進行。
賴士葆委員破壞議場設備,成案,扣0.5分,若有損壞應負賠償責任。
賴士葆、費鴻泰、鄭麗文、柯建銘、郭國文委員未依CDC規定:未能保持社交距離因配戴口罩,成案,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