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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的問題有點跳躍,浪費時間在不重要的問題上
我認為他質詢的不錯,整體上有跟隨著主題去質詢,十幾分鐘內沒有什麼偏離主題的內容,大部分時間問的問題也很精準,並且給予官員許多回答的時間,能充分了解到關於官員自身的見解與看法,是個有明顯意義上的質詢,沒有過多的浪費短短的質詢時間。
可以看出在委員在自己在意的領域中,有自己的堅持和想法,無論是闡述立場、澄清議題方面,邏輯和語序都非常清楚,在本片中也沒有護航自身政黨政務官的言行出現。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通篇質詢僅針對單一問題,可能有些微不足。
針對自己質詢前的其他議題,在知道部長的回答之後,對於自己質詢的內容作順序更換,將質詢內容根據優先度做調整
冷靜且有邏輯性的向部長提出提問,且努力地向部長爭取鐵路道班工的權益及罹難者家屬的撫卹。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