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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位委員不但說明非常有條理、讓行政機關提出答辯,更重要的是他能夠針砭行政機關疏失的隱藏的問題點:並不只是毒品證物的管理疏失,造成這個弊案的問題是地方情蒐跟案件偵辦者是同一人,由於制度不佳導致考驗人性,才會經常出現風紀問題,如果只是根據管理制度修改仍是治標不治本。這點讓我非常佩服。
質詢內容緊扣主題,雖有提出建議,但不夠具體。有要求行政機關後續保證此部分值得稱讚。
看完他的質詢,我覺得他的態度有點高傲
我在影片一開始對他的印象不錯一開頭就跟大家問好。
雖然他之後馬上就劈頭就講得很兇,可是我覺得它算是有提到比較重點的委員。
可是我覺得他比較不好的地方就是他的態度有點咄咄逼人。
邏輯清楚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