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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費了相當多的時間幫官員上台灣漫畫發展的歷史課,坦白講非常沒有必要,甚至給人帶來一種是來表現自己充分準備的模樣。此外,質詢時間相較於同委員會,甚至是針對相同議題的質詢,時間都來的短很多,也未顯現出濃縮時間的價值所在。此外,語速有過快的情況發生。不過整體來說,邏輯還算清晰,主題非常明確但同時也只有單一一個,整體而言只能稱上中等。
最好的地方是,單就準備呈現的資料來說,以及基本的觀念,有一些話確實有公道、合理。
最差的地方是,有些資料背後所延伸的事情未必正確。
此立法委員條理清晰,且另一方在發表言論時,他很專注的看著對方,我覺得這個態度很重要,不管認不認同對方的想法,都要給予對方尊重,現在許多立法委員都很不尊重對方,也許這件情看起來很簡單,但也是身為立法委員應該有的最基本的素養。
較好的地方就是前面的他的質詢內容較為簡潔明瞭並且有針對審計部派發的金費做出疑問像是衛服部買進的疫苗本來1000萬計但只有10多萬計近來金費是否給多了
我覺得萬議員準備資料充分,質詢時直面主題,也有對人民的權益做出要求,並要求部長作出改進的保證。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