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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點是有具體提出問題,讓行政機關更意識這個議題,
缺點是我覺得他可以再提出一些具體的意見讓行政機關可以作為參考依據
委員表現最好的地方在於,他有站在學校、教授以及不同身分學生的立場來質詢,並且十分堅定自己的立場。
畢竟算是開場的質詢,可能會問一些比較廣泛的問題,可能不太像是質詢,像是申論,也還可以。
質詢過程就不同面向提出質詢,包括校園毒品安全、警方執法過程是否合法、特別接見與廢清法等議題,雖多方面指出問題,但具體改善方法與建議並不明確,甚為可惜。
我認為呂玉玲委員在質詢過程中,語句清楚表達問題,也有列出足夠關於傳銷的相關法條佐證,關心人民與農民的權益,還有要求公平會為此事後續的改善保證。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