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對民眾關心的房市問題去掌握資訊並向主管機管關心.質詢 把心力放在正確的方向
在官員政要答詢時不斷地打斷回答,不斷的重複問題,給予答詢的空間很小。
立委提出了各方面有關勞工權益的質詢,或許在議題的討論上可以再深入的講解,或是能有更實質上對於政策建議的提出,也比較能夠讓勞動部方面有更直接的了解,而非提出質詢卻對質詢項目不夠深入了解。
這位立委我廷喜歡的,他不會瘋狂的逼問對象,讓對方沒有空間說話,而且有提出可能可以改善的方案,小小的缺點是,有時候會卡住,忘了接下來要說什麼。
蔡立委在很多地方都有提出關鍵的癥結點,但在給官員回答時,若能多給一點空間會更好。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