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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為人民發聲/沒有讓人有適當的答詢空間
問了人家問題之後人家要回答,結果回答之後一直打斷不讓人講話或者打斷反駁,只顧著自己噴自己的,有點為了罵而罵的感覺,這樣讓人看了很不舒服很煩躁。
我認為這位委員的確在質詢內容做了很多先備知識,也想多多推廣原民文化,積極為原民盡一分心力,可是我覺得質詢過程他似乎沒有多給對方適當的反應時間,也許對方還在跟部屬討論後續方案,但委員卻一直講下去,有熱情和積極的態度是很好,但應該多思考對法昂的意見。
我認為他有對問題的癥結點回答,不會離題
打1955此類問題根本不需要質詢,不理解意義為何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