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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質詢時表達的語氣可以再改善
好:資料準備充分,而且態度良好,不疾不徐,也沒有用咄咄逼人的口氣。會先稱讚對方做得好的地方,再去評論做得不好的地方,而且也提出許多的議題出來,例如:長照、居住正義、空汙、缺水等等多項社會議題。
有提到選務規劃時程太趕,公投就是為了促進社會的對話,但是民眾也需要足夠時間了解公投才能做決定,也提到應該要簡化選務才不會公投時大排長龍,有位公民著想。
口條清晰,能夠直指問題點,有確實為民發聲;但應該給予行政部門更完善的答詢空間,不該總是打斷對方的答詢
我認為議員質詢沒有給官員適當的答詢時間,並且有幾次說話跳針浪費了質詢時間,不過整體質詢訴求明確、顧及基層員警、並有要求官員須訂新法來防治類似情形發生。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