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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講劣的部分,因為影片只有部分內容,不清楚是否有準備過相關資療,假設沒有,立委要準備好關於海警法的條文並針對其中他覺得需要提出問題的內容,做出質詢,而不是攏統的問,對於海警法有什麼應對,這是質詢不是心得看法:講優的部分,同樣因為影片是切割過的,但假設有提過的內容不重複且不執著於對方無法回答的部份去攻擊對方是可取的(看到會議的摘要得知前一位委員的行為不可取之處,林文瑞委員比前一位好很多),不以能否獲得功勞而是暗份做好自己的部分是優良的地方。
我覺得這位委員的問題清楚,問得也很明確,不像其他委員一樣問一些無意義的問題,算是一個還不錯的委員。
像房租指數問題時,官員回答不出來,委員明確要求官員給時間完成,讓問題沒有繼續拖下去,是個很好的質詢
感覺因為時間的關係都沒讓部長說完就強行打斷\
我覺得這個委員非常好,好的是他在質詢完之後有將他的想法及建議完整的表述出來,並有意追尋此質詢完後的後續發展,我覺得可以做得更好的是,雖然委員質詢的案件是令人憤慨的,但可以先等被質詢方表述完此案件與其他案件的不同處時,再表達自己對兩個案件的不滿之處。
此委員提問犀利句句講到問題點,我認為他的問政非常強勢且提出的建議也很具體,這位委員是非常認真的有做功課.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