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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徐志榮立委提出的年金改革已經是存在已久的議題,也是大多數勞工以及未來的勞工所擔憂的事情,不過我覺得立委在諮詢的時候,整個內容可以在更為精簡,對於年金改革可以有相關條例的列舉,或許整場會議的溝通上會更加的有效率,也讓行政機關的官員能夠有答覆空間。
我覺得劉世芳委員的這場質詢會議還好的,因為她從頭到尾有緊扣主題,然後對於此議題有很廣泛的探討,也在詢問了好幾個官員各種面向的問題,所以就讓這個議題被討論的更完整了。
質詢過程就不同面向提出質詢,包括校園毒品安全、警方執法過程是否合法、特別接見與廢清法等議題,雖多方面指出問題,但具體改善方法與建議並不明確,甚為可惜。
蔡委員質詢時內容扣緊公眾利益,透過詢問官員相關數據來了解其是否盡責、了解自身職務,這是覺得最棒的地方。但是詢問時沒有給官員太多回答的空間,可能是官員一問三不知。
表現不錯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