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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質詢時內容扣緊公眾利益,透過詢問官員相關數據來了解其是否盡責、了解自身職務,這是覺得最棒的地方。但是詢問時沒有給官員太多回答的空間,可能是官員一問三不知。
有為了派出所的第一線警察發聲,希望有更完善的法律可以保護他們,但是到影片尾聲情緒控管不是很好,一直讓官員沒有適當答詢空間。
質詢非常有效率,問題也非常清晰,並且也為民眾著想
質詢內容環環緊扣主題,也有提出相關建議(依照審計法第17條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范委員在提問的過程中過於冗長,聽眾、答辯者易忽略問題,而在部長給於反饋後,藝文設計跟藝文建造的部分也沒有立即做調整,有些浪費時間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