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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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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表達很清晰,發問的方式由開放簡答題到是非題確認,部長get不到點的時候也能立即清楚說明,"為什麼我想這樣問" 那也留給部長充分的回答空間,這才是良好的互動
不過一開始的台美會,用台美關係堅若磐石來起來,算是提醒部長,我們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或是側面點出台美會編制問題跟台美會未來發展期許,問到影片過半,我才知道台美會是白手套,也就是部長特別提出美國的台灣關係法,也就是說不只需要外交部努力,也需要一點國際政治角力上的運氣,然後(6:52)委員說是、是、我也知道,所以我是說台美關西可以更加精進,列為一個方向之一。聽到這裡,我得到一個結論,前面都在浪費時間,敲打敲打台美會或許也是主要目的之一,但我覺得講重點很重要。
那後半的質詢答辯交手也是非常精采,委員的問題也很明確很針對,部長跟主任的回答也是防守的很嚴密,就算爭取WHA不一定能成功,不一定有實質的成果(收邀請函)至少也表達出了外交部方面的各種努力。
重點有提到,不過有時在發問時有點太急,在官員回復時才一直做補充
謝衣鳯立委在進行諮詢時語氣十分溫和有禮,整個諮詢過程不會讓人感到不舒服,且對於要諮詢的議題準確的切入,十分切合主題,對於被諮詢者的回詢也加以延伸做出更深入的探討;雖然諮詢過程中有打斷被諮詢者的回答,不過就我看來,那是為了讓被諮詢者的回答不要偏題,屬於合理範圍內的打斷。整體而言我認為謝衣鳯立委的諮詢過程非常的優秀!
委員有少量吸收民情的能力,但缺乏時間管理和法案提出上的智慧;首先,首段花了許多時間讚揚林佳龍部長在疏運人口上的成就,並不是說讚揚官員不好,但是質詢時間,前三分鐘都讓部長發表意見和想法,好像有點多;再者,中間花費大量時間與部長討論自己提出的法案,好像自己是來諮詢部長的意見而非質詢部長,上方的評分唯一有尚可的理由,很單純是因為參雜了部分質詢;最後針對委員提出的法案,也有諸多問題存在。在道交條例修正7-1的草案中,新增對於不影響交通安全之違規檢舉案件,應先開立勸導單,其類型由主管機關定之,這段文句。雖然確實對檢舉達人確實有可能會遏止,但是請問為什麼立法委員,是針對檢舉不法的人員做出限制??????被檢舉的民眾大部分也確實是有違法阿??????立法委員主張應該減少對違法民眾的取締數量囉???而且除了檢舉達人之外,這對一般民眾的檢舉,會造成很大的限制,委員應該深思。
該委員講話沒什麼條理,雖然看的出來有做功課,因為他有一直翻桌上的資料,但感覺沒有很有邏輯的表達出質詢的內容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