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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現好的地方:有針對社會現況的問題去做質詢
立委的資料及準備都相當充足,也有發現立委質詢的問題的確都是現金的癥結點,立委質詢都是有依據和數據的相當稱職無空口說白話的情形,但立委有些過於激動並且沒有給官員足夠的時間解釋
對於想詢問的主題以條列式方式做說明,口齒清晰,也將說話重點做強調,任何想質詢問題都有做資料準備,PPT的重點也以不同顏色標示出來,但說明時間過長,9分鐘的質詢至少有7分鐘都是委員單方面說話,沒有達到質詢目的,而對於問題沒有清楚點出,在官員回覆到一半時即插話,讓人無法清楚質詢問題的回答。
不太了解各部會的職責
資料準備充分,在質詢內容考證嚴謹,提出許多外國的例子,熟悉質詢對象業務與權責,提出具體建議,並且有要求行政機關後續的改善保證,在質詢中,讓官員有適當的答詢空間,非常有禮貌。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