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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議員質詢時應適時分段,不然一次讀完整篇稿子,根本沒辦法思考甚至聽清楚提案,影片雖然只有短短1分多鐘,卻需要每句話都暫停重聽一遍。議員明顯準備充足,但質詢影片太短,根本沒官員回答片段,因此無法完整評論。
提出好問題,給出有建設性的觀點,且願意聽對方的回覆。
準備充分,質詢有理,台風穩健,並且會用我國與他國作為比較讓部長作為參考,並且有明確的指出希望部長如何配合。
我覺得講得很好,雖然在比喻感受時穿插了許多台語,我真的聽不太懂,但是我認為他很好的帶入主題並代替人民發聲,很好的講述了人民的需求,還有人口外移了六萬的問題。1:40秒很明確地講出在交通建設上屏東被遺忘的理由。
最後爆氣的時候雖然常常打斷對方,但是能夠理解他生氣和打斷對方的理由。其餘部分算是中庸的表現,並不會感受到特別精銳的質詢,但是該問的問題感覺都有問到,並有用適當的方式得到解答,比喻的使用也易於理解。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