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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很有主見,能清楚表達自己的想法給對方。
對於勞工權益的方面,質詢項目相當詳細,能感受到委員對於勞工權益方面有做很多相關的功課。
對於後半部的外籍勞工部分的質詢,比較像是讓官員問問題,有點偏離質詢面向。
講話沒禮貌,而且不接受官員的回應,也不聽官員解釋,雖然官員有做錯,他沒辦法給出完整的回應是他的問題,但這個委員很沒禮貌
我覺得此位立法委員問的問題都很棒,像是企業不知道僑生如何找,僑生不知道如何去企業找工作,也有提出具體的建議,像是增加LINE@
非常差,13分鐘有7分鐘再吵,剩下6分鐘再講廢話,不清楚行政法條及權責,不讓部長發言,一直插嘴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