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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委員的評論
在全程議會質詢中有充分的提到問題的重點,也就是說國家花太多經費在於對海外對岸防空侵略的成本過高350億左右,因此國防部提出的一個一個新方案,也就是說成立一個空尋總隊一個多功能的航空部隊,專門解決國內以及海上國家領域的各種問題以25,000,000,000來編列預算,但是卻遭到行政院以及審計部駁回,因此委員質詢該兩處之為何不同意之理由,並且在諮詢後成功了解問題之處,也就是國防部提出的資料不夠詳細以致於計劃延後審核,全程時間掌控的非常好也沒有多餘的閒聊,來達到立法院的最高效益
好的地方是為弱勢的族群發聲。
讓對方有回答問題的空間,並且自己也能達應相關的問題解釋。
整場質詢邏輯清晰,並指出台鐵營運系統中過時需備注意或是需檢討之處,還提供實際可參考的改良簡易,明顯做足功課
質詢過程就不同面向提出質詢,包括校園毒品安全、警方執法過程是否合法、特別接見與廢清法等議題,雖多方面指出問題,但具體改善方法與建議並不明確,甚為可惜。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