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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委員非常認真閱讀資料,並有和前期資料進行比對,法條的引述經過查證也都是正確的,提出的質疑,蠻多部份明顯擊中文化部的痛處,其中有非常多亟待立刻改善的問題,提出的點都算是重點。然而,很多時間用在爭吵,並和質詢對象同時講話,論點也有部分不斷重疊。很多地方為強調政治凌駕專業的立場,造成很多非必要的鬼打牆(雙方)。此外,如果有剪報應該更好呈現委員想表達的內容。
在第一個議題時,委員似乎不太了解與尊重專業。但在之後的議題,就很好。
講劣的部分,委員應該更深入去了解每項問題提出的回答是否有確切的在應對,而不是一次回應就草草帶過;講優的部分,委員都有良好的留給對方說話時間,在質詢的問題的同時也有肯定對方做出的成果,情緒穩定對事情有理智發言。
時長的控制、內容無歧視及人身攻擊,且關注公共利益這幾點做的不錯。
聽得出來很有脈絡,因為這是概念性的質詢而非特止單一政策,可是未交代行政部門具體要做何回應,容易使得效度不明。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