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臺北市第6選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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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委員的質詢提問似乎都針對一些比較無關緊要的部分,也幾乎不給被質詢的董委員長有機會解釋,僅憑自己單方面蒐集的資料或消息就評斷僑務委員會的失責,我認為不夠嚴謹。比較妥當的做法應是給予董委員長闡述與答辯的機會,才能真正了解實際運作的團隊是如何處理與操作政務的,也才能比對自己所蒐集的資料是否有誤。
我覺得委員的質詢不條不紊,資料內容準備齊全,也有提出很好的見解。
委員表現好的地方是讓我覺得他有做功課,對於延攬人才這一部份。
但我覺得他有些地方過於激動讓官員講的話很難被聽清楚,應該不要搶話。
雖然會對於南北之差距太大而出聲是值得嘉許的,但在打斷他人答話是不太禮貌的。
覺得很有主見,能清楚表達自己的想法給對方。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