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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現好的地方在於有調查 做資料搜集等等
但我覺得矛盾的是,要求部長對餐飲業的燙傷和運輸業的車禍等意外因素,很難去一一顧及到,畢竟燙傷是自己不小心,若是僱主的疏失那就另當別論,但車禍的部分,就如立委所說制定法規,但現今社會酒駕的依然層出不窮
最好的地方:蘇巧慧立法委員不會一昧的質疑部長的施政不好,一開頭還有誇讚好的部分。
最差的地方:質詢的部分,前後前後說法有出入
我認為立委的表現還不錯,我有看到立委下過功夫的影子,但是在問政方面希望可以在更有效率一點,應該要能拿捏好自己的質詢時間,如果要打分數的話我會給80分吧。
有仔細讀過業務報告,能對報告中提出問題。能對問題提出專業見解,已提出建議的方式代替質詢。
在質詢時,是以弱勢團體的出發點來去敘說主題,這一點非常好評。因為法律是用於保護弱勢方的武器,而非單純的罰條,這樣的方法在質詢方面可以直指問題核心,又可逼迫對方給出答案。
無想到差的地方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