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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委員會
臺北市第3選舉區
台灣民眾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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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提出的質詢,皆是人民在意的部分,蘇花改事故、國五塞車問題、台鐵宜蘭段部分人員請假。拋出的主題好,但後續質詢都沒直指癥結點。一開始的開頭過於冗長,可以直接進入主題。過程中不斷打斷行政官員回應,較為不妥。
我覺得高虹安委員不錯,因為他一開始希望部長可以在限期內找到空缺已久的一級主管,部長的回答讓我覺得有些含糊,而高虹安委員有直接點出是否可以先找到空缺很久的位置,甚至對部長說得可以找到90%提出質疑,是否空缺已久的位置還是空缺?
委員邏輯清晰、資料準備充分,博弈產業的問題,確實需要有人關心!
講話不會咄咄逼人,也給予對方很充足的回答時間
我覺得有提出相對應該改進的地方相當好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