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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於立法質詢時與行政官員之態度,並非如學生於新聞上所見,是採用高姿態的質詢方式。而是基於理性問政之方式,讓學生對 吳委員之印象非常好,有一種鄰居大媽的感覺,期待吳委員能多為勞工朋友提出有好處之法條。
我認為有為了彰化發聲還不錯,生為彰化人也能感受到彰化在觀光的資源不多,且說話有條理,也符合所談論到的主題。
質詢時的情緒篇激動,並且不讓官員有適當的答覆空間
好的地方是為弱勢的族群發聲。
有關心民眾的利益,像是如果疫情第三級公車、捷運會有什麼措施,也確認了疫苗有誰可以買,希望政府可以一次說清楚。
但是沒有提到離島部分醫療落後部分的問題,有點沒緊扣主題。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