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臺北市第2選舉區
無黨團結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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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條清晰,能夠直指問題點,有確實為民發聲;但應該給予行政部門更完善的答詢空間,不該總是打斷對方的答詢
我覺得不錯因為房租問題一直也是我們年輕人關注的問題
我認為委員態度良好,除了提出問題外亦有提出改善建議。
我非常欣賞這位立委,質詢的內容準備完整且緊扣主題,並且是為了公眾利益和弱勢團體的權益發聲,質詢時也是理性且有禮貌,而不是像某些委員為了政黨及自身利益,而執行剁剁逼人且行為不禮貌(歧視、人生攻擊、不給官員回答的時間、插嘴)的質詢
我覺得委員的資料例如投影片可以準備的豐富一點,好讓大家清楚理解質詢內容,其餘禮貌部分尚可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