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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6:58後那段質詢文化部業務報告,委員有事先仔細閱讀過資料,找出8成9成相同的地方,並拿出科技部的業務報告對照。比較不足的地方,我覺得應該是5:38那段,讓官員先解釋,兩人同時說話,真的會有點聽不清楚兩人想表達的內容。
他的質詢更像是跟別人討論事情,且他會給被質詢人充足的時間回答問題,讓他們可以拿出資料供大眾展示,這對大家來說都是很好的。缺點就是我自己比較主觀的問題了,前面台語講太快了聽沒有,還有口罩竟然都戴上去了就還是不要拿下來比較好。
語調平順,還會詢問期刊等級,有確實判斷詢問對象給出的資料
感覺有一點不懂硬問的感覺,但我也不懂所以不能說不對
最好:有調查資料,並將調查的問題來盤問部長,例如:意外事故之後,當天其實臺鐵局、鐵道局及運安會的同仁都有到現場瞭解狀況,在 2 月 23 日發
生,到 3 月 2 日才確定由鐵道局負責調查,在這幾天發生了什麼事?
最差:語速可以加快一點點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