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有點兇猛
但談到槍械時相對和平
我覺得委員表現良好的地方在於在質詢的時候態度良好並且資料準備充分,但是委員在有些用詞方面不太好,表現出不確定性,像是"我可不可以"、"對吧'、"是嘛"這些用詞。
最好的地方就是他很有條理的質詢官員,也會依照官員回答做後續的質詢,沒有感到太差的地方
雖從多方面提出質詢,包括各大場所的防疫規定、未戴口罩之罰則、防疫旅館規定、外送員送餐的流程,但並未提出具體建議與要求行政機關後續保證。
委員提出的質詢,皆是人民在意的部分,蘇花改事故、國五塞車問題、台鐵宜蘭段部分人員請假。拋出的主題好,但後續質詢都沒直指癥結點。一開始的開頭過於冗長,可以直接進入主題。過程中不斷打斷行政官員回應,較為不妥。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