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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最後議員要求文化部長針對ccc做出四個承諾,這四個承諾都是他接受到民眾陳情,統整出來的,我覺得是非常好的,雖然我上網查了一下,文化部最後並沒有遵守承諾,最差的地方是我覺得他有時候在表達的ㄕ他有時候在表達的時候,會在同一個地方一直說,描述不清楚,但其實他自己想了一下之後也有修正。
我覺得委員表現最好的地方在於質詢開始時就指出了想提問的三大問題,並在每個提問後都提出自己的具體建議,並要求部長給出承諾時限。
有充分給部長回答空間,但質詢內容有點模糊
雖然有做相關預算表,但未盡完善。許多評論都像是自行猜測,未有相關數據能佐證,後面脫離主題,與主題有點毫無相干性。為讓有官員有發表的時間,官員回答時,一直介入插話,沒辦法讓官員提出他的想法與回答。
我認為羅立委提出的主題相當明確,對於質詢內容的考證嚴謹,也能夠清楚質詢對象的職責且依據職責範圍提出適切的詢問,也有針對問題提出相關建議,而考選部部長針對預備文官團的內容不足,讓官員再多做準備,提升質詢效率,也相信下次質詢會有更大的進展。
而羅立委或許能夠降低語速讓觀看者可以看得比較輕鬆。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