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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徐志榮立委提出的年金改革已經是存在已久的議題,也是大多數勞工以及未來的勞工所擔憂的事情,不過我覺得立委在諮詢的時候,整個內容可以在更為精簡,對於年金改革可以有相關條例的列舉,或許整場會議的溝通上會更加的有效率,也讓行政機關的官員能夠有答覆空間。
我覺得委員表現最好的地方在於她雖然致力在原住民文化發展,但也考慮到了如何永續發展並提出可以結合學校教育教學以達到產學用。且在最後有將全部質詢內容做出統整。
我覺得委員表現良好的地方在於在質詢的時候態度良好並且資料準備充分,但是委員在有些用詞方面不太好,表現出不確定性,像是"我可不可以"、"對吧'、"是嘛"這些用詞。
此立委能夠犀利的直指所求,包括幾月幾號能保證到什麼工程進度,都有確實要行政官員回答。
我覺得萬議員準備資料充分,質詢時直面主題,也有對人民的權益做出要求,並要求部長作出改進的保證。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