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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表現好的地方到還好,缺點是對自己的資料沒有到很了解,提出的意見也只是一直做比較,比較韓國跟台灣的流行音樂市場,讓我覺得單單只是提出一個問題但也沒說出一個好的解決方向。
有仔細讀過業務報告,能對報告中提出問題。能對問題提出專業見解,已提出建議的方式代替質詢。
賴品妤委員在提CCC創作集中有稱讚說文化部文策院在規劃方面,讓很多的編輯、作者、出版社都願意業界對接,營造作品永續發展。委員也在後續問題中,也明確提出自己的看法,並期許文策院能說到做到,也在其中都有關心到每一位優秀作者編輯的權利,這些還不錯。至於缺點嗎?倒也沒有,可能要比較其他的質詢才能推定缺點。總之,整體表現都還不錯。
臺風穩重,且提出相關問題背後的案件舉例清楚又符合主題,ppt製作淺顯易懂很棒,總體來說該委員是我目前看過準備資料最充足的一位!十分盡責!
唯一缺點是很常打斷文化部部長的回應
表現就如一般的質詢,提出問題,部長回答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