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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問政態度有禮貌,不會咄咄逼人,簡值就是一股清新的暖流,溫暖每一個被質詢的官員。
有明確提出他要反映的部分 但可能語氣有點溫和 導致對方官員到最後一、兩分鍾的回答有一點小敷衍
優:有考慮到台鐵撫卹賠償金額有待改善,因為那條法律已經經歷十幾年,配合物價水準,已經無法繼續沿用,我覺得這是鄭天財立委考慮周到的地方。鄭天財立委講話慢條斯理,不會太衝動,或是咄咄逼人,我覺得這是值得嘉許的地方。
劣:最後鄭天財立委有說,編列公共預算這項決定因為是小錢不需要報給行政院,因為衛福部也沒有呈報,雖然我不太確定這有沒有違法,不過乍聽之下,我覺得前後原因還是不太合理。
委員的條理很清晰,有講出重點
我認為委員表現最好的地方是能夠提出現在我們所面臨的疑問來做質詢,那比較希望委員能夠在被質詢方回答時給他們有回答的空間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