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我必須說實話,從影片中我完全感覺不出來他是個有在上班的立委,可以說沒有任何表現好的地方,缺點倒是一大堆,從問政質詢上就可以明顯看到羅委員對自己所掌握的資料完全不熟悉,問的問題也都是沒有經過頭腦思考的問題,還會問一些完全不相干的問題像是你會買黃金還是白銀﹐很難想像這樣的立委可以幫到民眾什麼忙。
講話溫和,說話有條理,清楚說明質詢問題及原因,也給被質詢人有一定的空間解釋,讓人明確聽到委員質詢問題及官員解釋,並能經由官員的回覆做延伸性的問題探討,也適時點明官員缺點,讓回覆不要偏離主題,而針對重要的問題,也要求能在會後有書面資料參考,我認為一個好的質詢應該如此進行。
優:此立委在發問時有針對人民的需求與反應發問,並且有請部長給予承諾。
缺:我認為此立委在質詢時會幾次與部長說話衝突,甚至有打斷部長說話的部分,可能會造成兩方答意不清的情形。
我認為邱議瑩委員在質詢過程中,口齒很清楚的表達問題,也有給公平會主任適當時間發言,對於問題的提出也是一項一項舉例,很有條理。
我覺得對我來說,他表現得比較不得宜的地方,就是在表情管理上面,比較不得宜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