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口條清晰,能夠直指問題點,有確實為民發聲;但應該給予行政部門更完善的答詢空間,不該總是打斷對方的答詢
言語組織有架構,語速適中,也有留下充分時間給予官員回答
質詢的咬字需要加強
對於考試徵才等問題我認為非常深入,看得出委員想對其制度做出一些彈性的改善,可以使徵才的情況變得更加良好,所以這個問題是很好的一個探討。第二部分詢問了關於考績法修法的部分,有點扯東扯西,說話拐彎抹角,沒有簡潔有力直接點出問題,說話沒什麼重點,最後又說沒有一定要怎麼樣,你們也可以有自己的想法,那這次質詢的訴求就沒有很明確,純粹在討論一個問題而已,我覺得問題是回家應該自己整理好的功課,上來是點出問題並提出訴求,討論如何改善。
我覺得此委員表現非常好的地方,非常了解報告內容,有說出具體數據,提出專業見解,再下定結論,引人深思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