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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立法委員條理清晰,且另一方在發表言論時,他很專注的看著對方,我覺得這個態度很重要,不管認不認同對方的想法,都要給予對方尊重,現在許多立法委員都很不尊重對方,也許這件情看起來很簡單,但也是身為立法委員應該有的最基本的素養。
我認為莊委員討論的事情有點空洞,也許是不夠理解機關運作的內容與辦法,所以討論出的結論也較不具體,但確實溝通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也是有提出好的面相。
我覺得委員提出了很多問題,但都一直舉例不同的東西,感覺沒有真正質詢到重點,而且講話一直咄咄逼人,不給部長回應的空間。
質詢時可以給回答者更多的回答空間
可以客觀的分析已經發生的事情,以及之後該如何改善。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