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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他提出應該是政府官員要主動去聯絡家屬,而不是等待家屬跑去台北找政府官員,是一個很好的提議,有助於幫助事情的解決。
講話不會咄咄逼人,也給予對方很充足的回答時間
質詢過程就不同面向提出質詢,包括校園毒品安全、警方執法過程是否合法、特別接見與廢清法等議題,雖多方面指出問題,但具體改善方法與建議並不明確,甚為可惜。
立法委員不斷抨擊被質詢者的一句話,認為他斷言施工對海洋生物並不會早成破壞,但被質詢者從一開始就說,截至目前為止海洋生物並無被破壞,我個人認為作秀層面居多,立委也並沒有保留適當的發言權給被質詢者,我彷彿看到了一齣林為洲立委的個人發表會,而非質詢會議,立委並沒有站在互相尊重的立場,而是不斷抨擊,我認為立委的質詢過程有待加強。
我覺得委員資料都準備的很好可以是我們學習的方向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