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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第一次看這個立委質詢,可能是對於講的議題沒有太深入的了解,只是覺得語速過快沒有太多時間去思考他到底在講甚麼,也有可能是時間的壓力,至少我沒看到像電視看到的那樣咄咄逼人或是沒有主題的質詢,有提出一些報告去佐證他想提出的議題,也沒讓人覺得是故意刁難有留空間讓官員去回答。
我覺得此委員表現非常好的地方,非常了解報告內容,有說出具體數據,提出專業見解,再下定結論,引人深思
蔡立委在很多地方都有提出關鍵的癥結點,但在給官員回答時,若能多給一點空間會更好。
這位委員讓我眼界大開,讓我知道原來台灣也有如此口才清晰條理清楚的政治人物,更是在問政的時候,一直保持理智,雖讓人覺得強勢但從沒有口出惡言。充分的表現她的專業,很認真很理性的問政,卻也有照顧到被諮詢的人的感受。我覺得這位委員很值得我去學習。
委員在質詢當中提出兩個問題,第一點是再次和警政署長確認台北松山分局暴力事件的處置,並且要求署長徹查,第二個是質詢林秘書長對於國會採購攝影機當中出現資安問題,並且提出攝影器材和發包廠商的質詢,我認為兩個問題都有問到點上,特別是後者有問到可能會產生安全和弊案問題的細節。但很可惜的是委員沒有預留時間讓質詢對象作答。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