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嘉義縣第2選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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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不錯因為房租問題一直也是我們年輕人關注的問題
逐步分析 條例很清楚 加上有個人見解以及補充 我覺得恨優秀
最好的地方
在開場透過對計畫的熟悉,質詢直指細部設計這一塊,並步步緊逼要求給個此部分完成時間的口信,最後再透過強逼不給機會反駁的方式,成功要到完成時間。
最差的地方
講到文化觀光部分,打斷對方次數太多且沒給對方機會說明,無法讓第三者明白對方交通部的負責部分,這樣就變成單方面的意見輸出。
剛開始一直跟鬼打牆一樣問同一個問題(對於打炒房央行的態度?)大概重複了很長的時間。
我認為羅委員的質詢過程條理相對清晰,明確說明問題的目標跟內容,讓行政單位有回答的必要,但可以多點讓行政單位回答的空間。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