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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立委替社會大眾質詢新上任兩日的交通部長,對於職務安排頗有微詞,他希望讓社會大眾了解交通部長為何要這樣安排職務?太魯閣事件過後該處罰的官員怎麼可以升官呢?
沒讓部長有時間解釋並且誤解部長意思,令人感覺咄咄逼人讓人不舒服。
有留給官員適當的空間答詢,但似乎沒有切題。
在有限的時間對多個單位做出質詢,相對的單位地回答時間被限縮,幾乎沒辦法做出合適的答案
講劣的部分,委員應該更深入去了解每項問題提出的回答是否有確切的在應對,而不是一次回應就草草帶過;講優的部分,委員都有良好的留給對方說話時間,在質詢的問題的同時也有肯定對方做出的成果,情緒穩定對事情有理智發言。
我認為葉毓蘭立委的質詢內容我不太滿意,我覺得準備不夠充分,有點照稿念的感覺,斷句十分奇怪,近2分鐘的質詢內容讓身為大眾的我找不到重點。且質詢影片中也沒有官員回應。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