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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講得很好,雖然在比喻感受時穿插了許多台語,我真的聽不太懂,但是我認為他很好的帶入主題並代替人民發聲,很好的講述了人民的需求,還有人口外移了六萬的問題。1:40秒很明確地講出在交通建設上屏東被遺忘的理由。
委員質詢內容清楚有禮,但節奏略緩,中間有些贅言似乎可以去除,把那些時間拿來問更多問題。
我認為這位委員不但說明非常有條理、讓行政機關提出答辯,更重要的是他能夠針砭行政機關疏失的隱藏的問題點:並不只是毒品證物的管理疏失,造成這個弊案的問題是地方情蒐跟案件偵辦者是同一人,由於制度不佳導致考驗人性,才會經常出現風紀問題,如果只是根據管理制度修改仍是治標不治本。這點讓我非常佩服。
問題邏輯清晰、清楚,對於問題提出相當精準。
這位立委我廷喜歡的,他不會瘋狂的逼問對象,讓對方沒有空間說話,而且有提出可能可以改善的方案,小小的缺點是,有時候會卡住,忘了接下來要說什麼。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