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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表現最好的地方就是感受得出來她是想要替人民發聲的,但可惜的是最差的地方就是因為沒有提出真正具體的方案或建議,並對被質詢方進行人身攻擊,可以情緒化,但不要對別人進行人身攻擊,應有良好的溝通,也可以在對方回答不出問題時提出自己覺得可行的方案
關於台鐵在二月底的工安事故,前面資料收集的算是完整,不僅列出過去幾年台鐵發生的”重大”工安意外,對於台鐵內部的疏失質詢時的語氣跟態度也還不錯,又針對問題提出相關的見解及解決方法,在質詢時並非完全沒有準備,但我認為後續的質詢方向有點跑掉,從一開始質詢台鐵關於後續對於意外的處理方式到後面一昧的質疑關於罹難家屬的撫卹部分,雖說這對於家屬或立委可能是重要的,但我認為更重要的應該是監督台鐵下次對於此種事件的預防工作,以防再次出現意外
資料準備很多,在質詢時委員表現得很好,一看就有在施政報告的研究中下功夫
先講劣的部分,因為影片只有部分內容,不清楚是否有準備過相關資療,假設沒有,立委要準備好關於海警法的條文並針對其中他覺得需要提出問題的內容,做出質詢,而不是攏統的問,對於海警法有什麼應對,這是質詢不是心得看法:講優的部分,同樣因為影片是切割過的,但假設有提過的內容不重複且不執著於對方無法回答的部份去攻擊對方是可取的(看到會議的摘要得知前一位委員的行為不可取之處,林文瑞委員比前一位好很多),不以能否獲得功勞而是暗份做好自己的部分是優良的地方。
我覺得林昶佐委員質詢前的準備功課做得很好,好比說他提問有關於其他國家對於孔子學校政策的改變,台灣應該如何因應時,不只是聽僑委會的董委員長說明他的想法,也從董委員長的回答中繼續針對問題做更深入的提問,甚至於表達自己的建議。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