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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此委員表現非常好的地方,非常了解報告內容,有說出具體數據,提出專業見解,再下定結論,引人深思
針對不同國家當局情勢提出問題,有以自己的觀點去想如何保護僑界、台商、僑民的安危。
表現好:態度似乎不錯,沒咄咄逼人
表現差:欸於茲料似乎不熟悉,不停低頭,似乎在念稿
能看出雖然工人有疏失,但防護措施的部分,台鐵並未改善,台鐵絕對避不了責任,從該論點進而要求政府改善其作為使其進步,我認為有達到監督政府的效果,並且點出該事件的重點,非常漂亮的質詢。而在影片6:30~6:45的時候我認為部長並沒有詳細的說明要如何撫卹災民,太輕易放部長跑了,應該要確認一下部長的理解程度,這邊我覺得有待加強,議員知道並不代表部長真的有做功課,當然純粹是我個人意見。
我認為委員最好的地方是把疫苗資料準備齊全,但最差的地方是沒能清楚了解專業知識卻在質詢上強烈提出自己的見識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