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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為了派出所的第一線警察發聲,希望有更完善的法律可以保護他們,但是到影片尾聲情緒控管不是很好,一直讓官員沒有適當答詢空間。
我覺得委員提出了很多問題,但都一直舉例不同的東西,感覺沒有真正質詢到重點,而且講話一直咄咄逼人,不給部長回應的空間。
賴品妤委員在提CCC創作集中有稱讚說文化部文策院在規劃方面,讓很多的編輯、作者、出版社都願意業界對接,營造作品永續發展。委員也在後續問題中,也明確提出自己的看法,並期許文策院能說到做到,也在其中都有關心到每一位優秀作者編輯的權利,這些還不錯。至於缺點嗎?倒也沒有,可能要比較其他的質詢才能推定缺點。總之,整體表現都還不錯。
在一開頭有提出目前台灣在外交僑務上的大鋼,隨後聚焦於海外華語教育,在質詢中也提出自己服務使用的經驗,可知他資料所準備的十分充分
質詢時也提出許多數據,將問題更加具體
先恭喜委員睽違已久拿下交通委員會的優秀立委,這場質詢他表現的非常好,他的質詢也點出了台鐵對於邊坡管理系統的一個缺失,以及用高鐵的行車安全和台鐵做比較,讓我非常欣賞這個委員,希望您的問政風格能夠持續進步,針對官員及部會的問題能猶如這場質詢般的狀態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