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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說話條理清晰,然而卻沒有質詢的感覺,
並未針對特聽主題,來進行質詢。
反而有點像在闡述一件事情,來徵詢國防部長之同意。
不過願意提出實際的意見與討論空間,算是眾多委員中少見的。
立委的資料及準備都相當充足,也有發現立委質詢的問題的確都是現金的癥結點,立委質詢都是有依據和數據的相當稱職無空口說白話的情形,但立委有些過於激動並且沒有給官員足夠的時間解釋
先講劣的部分,因為影片只有部分內容,不清楚是否有準備過相關資療,假設沒有,立委要準備好關於海警法的條文並針對其中他覺得需要提出問題的內容,做出質詢,而不是攏統的問,對於海警法有什麼應對,這是質詢不是心得看法:講優的部分,同樣因為影片是切割過的,但假設有提過的內容不重複且不執著於對方無法回答的部份去攻擊對方是可取的(看到會議的摘要得知前一位委員的行為不可取之處,林文瑞委員比前一位好很多),不以能否獲得功勞而是暗份做好自己的部分是優良的地方。
用一般人聽得懂的話進行質詢,但抓不住要點
蔣委員於問政之資料準備上,準備之非常用心。可惜行政部門之回答卻是含糊其詞,致使此次臺鐵這次發生太魯閣自強號出軌,造成 50 條人命不幸死亡之事情,讓學生覺得行政部門有失職之疑。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