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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給予部長回答的時間,也有提出建議和例子給交通部
問題邏輯清晰、清楚,對於問題提出相當精準。
我認為江永昌立委這次的質詢很好,為基層員警發聲,並提出現行法治無法保障基層員警的問題,遺憾的是警政署長回答避重就輕,儘管立委一再重複問題的癥結點,但署長還是選擇以拖延應付的方式,並每有對這次事件作檢討,非常可惜。
蠻公正的,且反覆強調重點,強調哪個時間要幹嘛,請官員如時辦理,不拖延時間讓法案延遲。
我認為委員表現最好的地方是直指問題中心:為什麼有些涉及「遊艇駕照弊案」應當撤銷駕照的人還在營業?有沒有涉案者還在營業?這會不會損害民眾人身安全?委員雖然嚴厲但語氣溫和,並且提出做法:務必要行文給娛樂漁業的相關部會做糾察行動。
我認為委員表現得普通的地方:儘管PPT列出了大量「遊艇駕照」考證制度的弊端,不過並沒有談及太多,比較多在詢問行政單位後續的處置。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