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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準備齊全。態度太過激動。
有認真調查人員工作現況,也知道他們需要什麼,但對現況改善提供意見不足
聽完委員質詢之後,感受到委員有從過去的桃園機場案件延伸到本次諾富特旅館防疫破口案件的癥結點:行政單位由於人力不足導致處理程序過慢,造成許多政策運轉緩慢失去時效性,不只是責備行政單位,而是直接和行政單位討論癥結點是如何影響民間,跟行政單位有同理心,但是不允許行政單位輕忽人民真正需要幫助的地方以及行政疏失造成的問題。
我認為委員能探討博物館法人化及營利等問題是很棒的事情,法律定義雖然我覺得有點累贅,但以結尾來看,最終目的也是要幫助偏遠地區。
我覺得徐志榮立委提出的年金改革已經是存在已久的議題,也是大多數勞工以及未來的勞工所擔憂的事情,不過我覺得立委在諮詢的時候,整個內容可以在更為精簡,對於年金改革可以有相關條例的列舉,或許整場會議的溝通上會更加的有效率,也讓行政機關的官員能夠有答覆空間。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