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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的資料準備周全,問題清楚,也提出適當改正意見
對委員的評論
在全程議會質詢中有充分的提到問題的重點,也就是說國家花太多經費在於對海外對岸防空侵略的成本過高350億左右,因此國防部提出的一個一個新方案,也就是說成立一個空尋總隊一個多功能的航空部隊,專門解決國內以及海上國家領域的各種問題以25,000,000,000來編列預算,但是卻遭到行政院以及審計部駁回,因此委員質詢該兩處之為何不同意之理由,並且在諮詢後成功了解問題之處,也就是國防部提出的資料不夠詳細以致於計劃延後審核,全程時間掌控的非常好也沒有多餘的閒聊,來達到立法院的最高效益
我覺得委員表現良好的地方在於在質詢的時候態度良好並且資料準備充分,但是委員在有些用詞方面不太好,表現出不確定性,像是"我可不可以"、"對吧'、"是嘛"這些用詞。
委員提出的質詢,皆是人民在意的部分,蘇花改事故、國五塞車問題、台鐵宜蘭段部分人員請假。拋出的主題好,但後續質詢都沒直指癥結點。一開始的開頭過於冗長,可以直接進入主題。過程中不斷打斷行政官員回應,較為不妥。
雖緊扣主題,但質詢過程中並未有較為具體的建議與專業見解。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