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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質詢的表現不錯,有提出問題該改善的地方,準備的資料也清楚
好的點在於它應該是有準備很多資料在質詢官員,但感覺他的東西有點雜亂。
我覺得委員表現得好的地方在於清楚知道誰是權責機關,但我覺得很多資料應該可以在事前就先準備好,這樣不只可以讓答詢更有效率而且能解決的問題也更多,再者,我認為委員可以試著自己有一歇的建議而不是只叫權責機關做出提案,若是委員能有好的提案,並在答詢時與權責機關相互討論或許能更有效的生產出解決辦法,此外,我認為委員的問題都有點太表層了應該可以再把議題切入的更深。
差的地方是沒有提出好的解決方法,但我覺得他事前收集的資料較不完整,以至於質詢過程需要官員替他解說
表現好的地方:官員沒有給出合理的答案,或是答非所問時,他會在更強烈的發問並要求官員針對問題回答。
表現差的地方:情緒太過激動,有點像是在責罵官員。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