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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立委能夠犀利的直指所求,包括幾月幾號能保證到什麼工程進度,都有確實要行政官員回答。
我認為賴委員口條清楚、思緒清晰,能夠對於當下的主題發表自己的看法,以及政府目前的現狀提出相對應的問題。我認為質詢相當專業。
不過我認為對於官員回答問題時,可以給予時間做充分的回答,而不是強制打斷官員的回答。
我覺得他的講話速度是一個剛剛好的感覺,不會太快也不會太慢,而且他在講房租的事情的時候,感覺有先做好很多作業,很多是前工作,然後可以提出很多數據,及一些資料,就是讓我感覺有在準備。
條理分明
有提出實質性的疑問,並給對方回覆問題的空間。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