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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新北市第12選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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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提出問題並針對民眾的疑慮詢問官員,有為民發聲。
最好的地方是找出政策不足處,最差的地方是沒給實質建議。
聽得出來很有脈絡,因為這是概念性的質詢而非特止單一政策,可是未交代行政部門具體要做何回應,容易使得效度不明。
能夠針對民眾所需提出問題,也使政府單位關心其所需的癥結點,但若能使官員有更好的回答空間會更棒。
該委員陳述答詢問題時略顯生疏,且表達多有冗字冗言,問詢主題不淺顯明瞭,且可以感覺的出來該名委員的準備不夠充分,議題多半圍繞既有之法規或既定之職責程序,和政府官員一來一往節奏緩慢導致後面答詢時間不足。且該名委員在質詢開始邀請官員時,說了一句『副主委好像坐太久了喔』,我覺得這句話沒有其必要性,在沒有其他委員要求官員答詢的情況下,官員等待備詢是合理的。此位委員理性問答且過程尊重彼此,給予政府官員舒適的答詢環境,此為其他較激進之委員所該效法的。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